為穩步推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發展,金融監管總局印發了《關于促進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相關業務要求,進一步擴大經營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的機構范圍。
《通知》共三十三條,主要包括:一是明確保險公司經營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的所有者權益、償付能力充足率、責任準備金覆蓋率等要求。二是規范產品設計,對積累期和領取期、領取轉換表、保險責任、現金價值等作出規定,并對保險條款和費率統一實行備案管理。三是要求保險公司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加強賬戶管理。四是明確保險公司可以委托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宣傳和銷售專屬商業養老保險。五是規范保險公司經營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的信息披露要求等。
金融監管總局將始終堅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穩步推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持續健康發展,積極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更好地服務我國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
來源:金融監管總局網站